关于相关企业注册经营场所不在我院的声明
近期,我院在核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注册地址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即某些企业注册地址虽显示为我院地址,但实际经营场所并不在我院范围内。为维护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与管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情况说明
学院地址是学院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研工作以及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场所标识,具有明确的教育功能与校园管理属性。学院场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作为企业注册地址使用。然而,近期发现部分企业注册地址与学院地址混淆的情况,可能给学院带来不必要的干扰与潜在风险,影响学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址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二、核查与处理措施
学院相关部门已启动全面核查程序,对注册地址涉及我院的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核实其实际经营情况与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对于经核查确认注册地址虚假或未经学院许可擅自使用我院地址注册的企业,学院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限期整改、变更注册地址、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申请撤销登记等,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后附使用学院地址注册但实际经营场所未在学院的企业名单)。
学院将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共同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市场秩序与教育环境。
三、师生员工注意事项
师生员工在日常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如发现有企业以我院地址为注册地址开展业务活动,但实际经营场所与学院明显不符的情况,应及时向学院相关部门反映,以便学院及时介入处理。
师生员工在与校外企业合作、实习或参与校外活动时,应仔细核实企业注册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避免因企业注册地址虚假等问题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学院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管理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环境。
学院始终致力于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与良好形象,感谢全体师生员工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学院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附:使用学院地址注册但实际经营场所未在学院的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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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4月23日